開封市人防辦緊緊圍繞“服務群眾、改善民生”,緊密結合人民平時生活需求,積極推進地下車庫新能源充電設備安裝試點建設。目前我辦在清明上河園宋文化體驗館及地下停車場項目人防工程新能源充電設施建設的基礎上,又在龍亭西湖景區地下停車場人防工程和豐茂花園小區人防工程內試點安裝了電動汽車充電設施。
方案提出,2022年底前,高速公路服務區充電樁覆蓋率達到100%,進入全國第一梯隊。2023年底前,完成具備條件的14處現有普通干線公路服務區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提供基礎充電服務。2025年底前,高速公路和普通國省干線公路服務區充電基礎設施進一步加密優化,農村公路沿線有效覆蓋,基本形成充電補電及時高效、群眾出行保障有力的公路充電基礎設施網絡。
為深入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加快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工作決策部署精神,促進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呼和浩特市機關事務管理局牽頭印發了《關于2022-2023年全市公共機構辦公區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工作的通知》,標志著呼和浩特市公共機構帶頭按下了電動汽車充電樁建設快進鍵。
個人申請的,應持個人車位使用相關證明,經人防工程維護管理責任單位同意,向供電部門提出充電設施電力配套需求和用電申請,由供電部門派員實地勘察安裝。充電設施的位置應合理,不得妨礙人防設施設備正常啟閉,便于人防工程防護功能平戰轉換。用于固定充電設施的螺栓鉆孔深度不得超過65mm(墻體結構),直徑不得超過15mm,間隔不得小于10cm。充電設施電力線路應沿預留管道或橋架鋪設,不得從人防專用配電箱(柜)中引接。嚴禁在人防圍護結構和密閉隔墻上穿墻打洞,嚴禁破壞人防工程主體結構及人防設施設備。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加快健全完善公路沿線充電基礎設施,不斷滿足日益增長的電動汽車充電需求,服務公眾便捷出行,促進電動汽車產業發展,近日,山西省交通運輸廳聯合山西省能源局、國網山西省電力公司、晉能控股電力集團印發《加快推進公路沿線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